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侦办的高某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11995100002022125068)。冻结涉案账户:1、622262****006918845(户名:李*初,开户行: 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冻结涉案金额:¥14318.00元;2、621415****008299710(户名:普*成,开户行:富滇银行红河自贸区支行),冻结涉案金额:¥149994.02元;3、622588****663876(户名:桑*虎,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陶然亭支行),冻结涉案金额:¥49999.97元4、622848****284843711(户名我爱线报网:陈*奇,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灵县支行),冻结涉案金额:¥10332.89元;5、621483****843709(户名:袁*东,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城北支行),冻结涉案金额:¥19386.38元;6、622848****999406471(户名:袁*东,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荷花园支行),冻结涉案金额:¥30376.56元。
现被害人高某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我爱线报网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以上案件被害人高某某办理资金返还金额如上。涉及到与以上案件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反诈中心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578-2786893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成大街225号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3月28日
来源: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